株洲市興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擬通過比選的方式選聘2021至2022年度(非自然年,下同)法律顧問,現就該項目公告如下,歡迎各律所前來競選。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株洲市興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2021至2022年法律顧問項目。
(二)期限:本次合作期限為壹年(具體以比選結束之后簽署的法律顧問服務合同為準)。
(三)服務報價:根據《株洲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管理制度》常年法律顧問年度服務費用標準及顧問單位實際工作量、工作難度及專業程度等確定,報價不超過5萬元/年。
二、服務內容
(一)對制定修改我司公司章程、重要規章制度,企業合并(含兼并重組)、分立、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員工持股等)、重大項目招投標,經濟合同或擔保反擔保合同簽訂等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查或法律論證并提供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
(二)解答我司的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蓋有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三)為我司草擬、制訂、審查、修改法律文書,提供蓋有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四)提供日常法律咨詢服務,為顧問單位在業務、經營決策、行政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涉及法律的重大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意見、切實可行的建議和法律依據,辦結時間為24小時;
(五)應我司要求,參與重大商務或法律事務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并出具蓋有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六)應我司要求,就我司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七)每月應到顧問單位辦公不得少于兩天,集中解決當前存在的法律問題;
(八)按我司要求講授法律事務知識,對我司員工進行法律業務培訓每年不少于二次;
(九)每一個服務年度的最后一個月向顧問單位提交年度法律顧問工作總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年度內的個人及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有關執業獎懲方面的事項,服務內容、顧問單位存在問題及建議、法律顧問管理建議等;
(十)應我司要求,參加公司重要會議、談判及簽約等活動,出具法律咨詢意見;
(十一)辦理我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具體以雙方簽訂《法律顧問服務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為準。
三、參選方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司法部門批準成立,成立時間3年以上,無行政處罰記錄;
(二)在服務地有固定合法辦公場所;
(三)有滿足我司法律服務需求的律師團隊;
(四)主辦律師須具有3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熟悉公司業務、擬代理事務的專業法律知識,具有解決疑難法律問題和代理重大訴訟案件的能力;
(五)主辦律師在同行業內具有良好聲譽,無違法執業的記錄;
(六)主辦律師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七)與我司無利益沖突和回避情形;
(八)主辦律師入選株洲市國資委法律顧問名單庫。
四、報價文件要求
(一)法律顧問服務報價表;
(二)法律顧問服務方案;
(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律所公章;
(四)律師事務所基本情況介紹,包括但不限于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及代表性案例;
(五)律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授權代表證明書;
(六)擬派顧問律師簡介、身份證復印件、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七)律所近三年類似服務業績展示;
(八)入選株洲市法律顧問名單庫證明資料;
以上文件均須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五、評選標準
我司對參選的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方案、報價、歷史業績等進行整體評分,按每個評委對每個律所的總評分進行排名,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評委評分的平均分排名最高的律所為初步擬選單位,排名第二的為擬補充單位,并在完成相關審批和備案程序后,公布最終比選結果。
六、評分標準
采用百分制評分,其中:
(一)律所綜合實力占25分,重點考核報名律所的業績情況、影響力及服務能力;
(二)擬派主辦律師能力、資歷與經驗占25分,重點考核主辦律師的能力、資歷與經驗;
(三)針對性法律服務方案占35分,重點考核報名律所及主辦律師針對我司提供的服務方案;
(四)報價評分占15分,重點考核在設定的限價內報價的合理性。
七、比選報名
(一)比選文件遞交時間:報名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3日17時前,所有報名文件必須密封提交;參選單位須在截止時間前將最終文件提交至比選人,以實際簽收日期為準。逾期將視為棄權。
(二)遞交地點:株洲市天元區森林一路高德中心10樓1003室。
八、遞交方式
密封方式,一律采用A4紙張,裝訂成冊入袋。
九、評審時間
2021年11月5日下午2:30,參選的單位根據比選人安排,到評選現場進行競選方案講演(并提供書面材料一份),地點為株洲市天元區森林一路高德中心10樓。
以上時間均為北京時間,以上日程、地點如有變動,比選人將及時通知參選單位。
十、聯系方式
比選人:株洲市興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森林一路高德中心10樓1003室。
聯系人:肖金丹
聯系方式:181537501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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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函 |
株洲市興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